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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敏捷开发写不写文档 [打印本页]

作者: 思步学堂    时间: 2013-4-18 11:56
标题: 敏捷开发写不写文档
【每月话题:敏捷开发写不写文档?】敏捷认为诸如需求文档、设计文档、测试用例……都缺少客户最终价值,可以将这些中间文档略写或者不写。但这样一来,导致一些重要的文档被“敏捷”掉了,给产品后续的开发与维护带来很多的障碍。到底该不该写文档呢?欢迎参加互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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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志存高远    时间: 2013-4-18 12:06
需要写。有些记录还是要的,不然后面维护起来很麻烦。
作者: delia2010    时间: 2013-4-18 12:23
我觉得敏捷的核心实现是主动、灵活的应对变化,不是一味的省略和裁剪,应该根据需要编制相应的文档,原本写在不同类型的文档中的内容可以适当的进行归类合并,减少文档的数量,但是不能没有,否则前面的流程是敏捷了,后续的维护将是一个极度痛苦的过程。
作者: 牛哄哄    时间: 2013-4-19 08:21
从历史经验来看,确实不需要写。以前瀑布的时候,写了一堆没用的,后面的各种模型也是,特别是CMMI之后,文档就是拦路虎,纯粹是应付。代码注释写清楚,完全不用文档。
作者: 水一方    时间: 2013-4-22 18:34
肯定要写,再敏捷也需要文档的记录,特别是一些关键的文档。一家之言哈。
作者: lanj    时间: 2013-4-23 17:10
       
个人觉得敏捷写不写文档已经成为一个做不做敏捷必考虑的一个问题了。现在看到很多公司都在试行所谓的”敏捷“,且不论形式或者结果怎么样,但是绝大部分是没有文档输出的,没有文档成了敏捷的标志。个人觉得文档这回事有几种情况下还是需要的,一个就是对于一些例如政府部门的客户,在签订的合同里面可能已经规定了验收的时候必须提供哪些文档,这个时候,我觉得还是需要提供的,因为合同里面已经有规定了,你不能说自己是敏捷开发就不提供文档,毕竟客户不管你是CMMI还是敏捷的。还有个就是对于开发的人来说当然敏捷使他们更高兴了,觉得自己都在做自己关注的事情,没有花费时间写文档之类的,但是对于维护人员呢?这个维护人员不仅仅是客户方的,还是公司内部的,我们知道每个项目都有一定的保质期,1年到5年不等,如果没有文档,只是一个backlog和一套源码给维护人员,就足够了吗?肯定是有一定问题的吧。所以个人认为有些必要的文档或者记录还是需要的,这和是不是执行敏捷不是一回事,也不是执行敏捷的理由。
作者: 扣费    时间: 2013-4-28 15:50
做敏捷的至少都要有两把刷子,所以,这些人具备不写文档就能搞定的技能,那怕是几年后的产品维护。
作者: 乱乱    时间: 2013-5-7 16:55
需要写。有些记录必须要有,再敏捷也需要有文档的,老话说:“好记忆不如烂笔头”,就是这个道理。
作者: 全员改善    时间: 2013-5-9 08:56
又是一个伪命题。这个不存在写不写的问题,而是怎么写、写那些的问题。这个网站倡导全员改善,希望网站管理人员把握好方向,讨论的问题要有质量。
作者: 梧桐    时间: 2014-1-27 17:38
偶才疏学浅,保持中立吧~
作者: 兰溪    时间: 2014-2-13 12:29
偶才疏学浅,保持中立吧~
作者: 狐狸    时间: 2014-4-2 10:55
期待楼主能发动更多人探讨啊。
作者: 理智去爱    时间: 2014-4-13 11:22
正方与反方都有各自的道理。
作者: 花落因为花开过    时间: 2014-4-14 11:22
期待楼主能发动更多人探讨啊。
作者: 哈根达斯.√    时间: 2014-4-25 10:40
正方与反方都有各自的道理。
作者: 大猫咪    时间: 2014-4-26 09:00
期待楼主能发动更多人探讨啊。
作者: 深夏夜未眠@    时间: 2014-4-26 11:47
顶,支持这样的探讨方式~
作者: 蔚蓝天空    时间: 2014-5-1 07:32
期待楼主能发动更多人探讨啊。
作者: 纯白祭奠    时间: 2014-5-2 07:09
期待楼主能发动更多人探讨啊。
作者: 初三,拼了。    时间: 2014-5-6 11:48
顶,支持这样的探讨方式~
作者: 你直入生命    时间: 2014-5-7 12:27
顶,支持这样的探讨方式~
作者: 美丽的泡沫i    时间: 2014-5-8 09:07
顶,支持这样的探讨方式~
作者: 鼓浪屿    时间: 2014-5-9 17:13
正方与反方都有各自的道理。
作者: 炙年    时间: 2014-5-13 12:32
正方与反方都有各自的道理。
作者: ╰〆寒烟冷    时间: 2014-5-14 16:56
期待楼主能发动更多人探讨啊。
作者: 深信不疑    时间: 2014-5-21 11:25
顶,支持这样的探讨方式~
作者: 风继续吹    时间: 2014-5-23 16:52
期待楼主能发动更多人探讨啊。
作者: 风信子    时间: 2014-5-28 14:48
顶,支持这样的探讨方式~
作者: 匿名回复    时间: 2014-5-31 16:33
偶才疏学浅,保持中立吧~
作者: 三个人的时光机    时间: 2014-6-10 15:52
偶才疏学浅,保持中立吧~
作者: 用笑宣泄悲伤    时间: 2014-6-12 21:52
正方与反方都有各自的道理。
作者: 望她远    时间: 2014-6-14 19:31
顶,支持这样的探讨方式~
作者: 飞叶    时间: 2014-6-16 21:31
偶才疏学浅,保持中立吧~
作者: ∝单色的世界    时间: 2014-6-17 10:10
正方与反方都有各自的道理。
作者: 。收纳空白    时间: 2014-6-18 12:26
顶,支持这样的探讨方式~
作者: 上官小仙    时间: 2014-6-18 21:55
偶才疏学浅,保持中立吧~
作者: 雪婷    时间: 2014-6-21 20:05
偶才疏学浅,保持中立吧~
作者: 晒干眼睛。    时间: 2014-6-28 12:53
正方与反方都有各自的道理。
作者: 灰机、带翅膀    时间: 2014-7-2 17:28
期待楼主能发动更多人探讨啊。
作者: 丶情人眼    时间: 2014-7-3 09:09
顶,支持这样的探讨方式~
作者: 莫言歌    时间: 2014-7-10 11:47
顶,支持这样的探讨方式~
作者: 天堂里的猫    时间: 2014-7-14 09:25
期待楼主能发动更多人探讨啊。
作者: 吧吧炉    时间: 2014-7-23 11:40
期待楼主能发动更多人探讨啊。
作者: 失败乃成功之母    时间: 2014-7-24 14:53
正方与反方都有各自的道理。
作者: 雷雷    时间: 2014-8-1 10:06
好帖是需要鼓励的~
作者: 死亡樱花    时间: 2014-8-6 21:40
看起来好像不错的样子
作者: 周润发    时间: 2014-8-10 21:48
very good.
作者: 文羊    时间: 2014-8-11 14:15
very good.
作者: 瘾男    时间: 2014-8-11 19:56
看帖看完了至少要顶一下哦~
作者: 琉璃    时间: 2014-8-13 09:14
顶不错 支持下
作者: 寒风    时间: 2014-8-13 16:44
very good.
作者: 泡沫是彩色的    时间: 2014-8-19 15:30
确实不错,顶先
作者: 梦回梦里@    时间: 2014-8-23 20:40
very good.
作者: 白杨    时间: 2014-8-28 14:33
very good.
作者: 猜不透的你、    时间: 2014-8-30 09:09
确实不错,顶先
作者: _影丿不死战队    时间: 2014-8-30 10:44
正方与反方都有各自的道理。
作者: 朴灿烈    时间: 2014-9-2 17:18
确实不错,顶先
作者: 的绣舞    时间: 2014-9-3 10:56
顶不错 支持下
作者: 梦在夏天    时间: 2014-9-7 09:14
偶才疏学浅,保持中立吧~
作者: 快乐是选择    时间: 2014-9-10 14:25
这么强,支持楼主,佩服
作者: 魏你晨迷    时间: 2014-9-13 22:10
very good.
作者: 大侠蓝星    时间: 2014-9-24 09:48
看起来好像不错的样子
作者: 花的少年^    时间: 2014-9-24 19:41
我了个去,顶了
作者: 初南溪    时间: 2014-9-26 16:38
这么强,支持楼主,佩服
作者: —剑侠    时间: 2014-9-26 17:47
期待楼主能发动更多人探讨啊。
作者: 一席凉梦    时间: 2014-10-4 16:39
看起来好像不错的样子
作者: 沵旳温柔。    时间: 2014-10-6 19:05
正方与反方都有各自的道理。
作者: 漫长的青春。    时间: 2014-10-8 16:08
very good.
作者: 童年时光丶    时间: 2014-10-9 18:16
好帖是需要鼓励的~
作者: [旋木]    时间: 2014-10-10 19:57
我了个去,顶了
作者: .梦红楼    时间: 2014-10-10 21:15
看起来不错
作者: 龙猫    时间: 2014-10-11 14:07
偶才疏学浅,保持中立吧~
作者: 丶仰望天空    时间: 2014-10-12 18:53
这个一定得回复!
作者: 谜一般的女子~    时间: 2014-10-12 21:40
看起来好像不错的样子
作者: 寒烟兰烬休    时间: 2014-10-23 16:51
好帖是需要鼓励的~
作者: 话藏心i    时间: 2014-10-27 13:58
确实不错,顶先
作者: 安祭    时间: 2014-10-28 19:08
确实不错,顶先
作者: 爱拼才会赢    时间: 2014-10-30 17:35
这个一定得回复!
作者: 還愛庅c    时间: 2014-11-4 21:34
路过的帮顶
作者: 买梦人i    时间: 2014-11-4 21:59
这个一定得回复!
作者: 阳光和你.    时间: 2014-11-10 08:58
这么强,支持楼主,佩服
作者: 安稳!    时间: 2014-11-14 12:06
确实不错,顶先
作者: 琴音似君语    时间: 2014-11-17 16:40
正方与反方都有各自的道理。
作者: 毒已深    时间: 2014-11-18 08:58
向楼主学习
作者: 轮廓§    时间: 2014-11-18 20:05
我了个去,顶了
作者: 春风十里·    时间: 2014-11-27 20:30
very good.
作者: 半岛日记▲    时间: 2014-12-19 15:56
顶,支持这样的探讨方式~
作者: 安安分分    时间: 2014-12-29 21:27
这个一定得回复!
作者: 平眉戏    时间: 2015-1-4 14:13
顶不错 支持下
作者: 全因你    时间: 2015-1-8 11:22
顶不错 支持下
作者: 心若彷徨    时间: 2015-1-16 16:52
果断MARK,前十有我必火!
作者: 纸醉金迷__#    时间: 2015-1-22 21:06
偶才疏学浅,保持中立吧~
作者: 抽离i    时间: 2015-3-10 16:56
向楼主学习
作者: 雪地里的星星    时间: 2015-3-20 17:24
向楼主学习
作者: 有个聪    时间: 2015-3-31 16:23
鼎力支持!!
作者: 终忘    时间: 2015-4-9 09:56
前排支持下了哦~
作者: 未来,不到来    时间: 2015-6-24 11:14
支持,赞一个
作者: 灭光i    时间: 2015-11-26 12:02
向楼主学习
作者: 娃叔叔    时间: 2016-1-16 16:13
very good.
作者: 画颜@    时间: 2016-3-20 20:48
看起来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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