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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对象无法识别的解决办法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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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shangjie
时间:
2013-4-24 10:09
标题:
对象无法识别的解决办法之一
当我们在录制脚本中,有时会遇到某个对象回放时不能识别.那么就可以考虑是不是可以设置个虚拟对象来代替它.将这些不能识别的对象定义为虚拟对象,并将它们映射到标准类,例如按钮或复选框。QuickTest 在运行会话过程中模拟虚拟对象上的用户操作。在测试结果中,虚拟对象显示时类似标准类对象。
下面我们还是通过一个例子来具体操作一下.这次选用QuickTest的b/s架构的web例子,来录制脚本.录制双击时不能识别,此时需要设置虚拟对象 录出双击脚本如下:
Browser("login").Window("... -- 网页对话框").Page("...").Frame("contentLeft").WebElement("admin").Click
把button识别成Image(图片)
Browser("login").Page("eDASS-4A审计管理系统").Frame("basefrm").Image("search").Click
1、有时qtp不能识别双击,导致最后回放的时候,QTP不能完成Click操作,弹出报错信息.需要设置虚拟的button对象来代替它.
2、QTP有时把button对象识别成了Image(图片)对象,导致最后回放的时候,QTP不能完成Click操作,弹出报错信息,需要设置虚拟的button对象来代替它.
下面是整个虚拟对象的制作过程:
1.选择“Tools > Virtual Objects > New Virtual Object”。或者,也可以在虚拟对象管理器“Tools > Virtual Objects > Virtual Object Manager”中,单击“NEW”。将打开虚拟对象向导。单击“下一步”。
2.选择要将您的虚拟对象映射到的标准类(这里有六种对象类供你选择,分别是object,button,table,list,check box,radio button).这里我们要映射一个button对象,所以选择button.单击"下一步"
3.单击“标记对象”。选择你要做虚拟对象的区域,拖动鼠标.尽量能覆盖整个你想替代的对象.
4.在“标识对象使用”框中,选择您希望 QTP 标识和映射虚拟对象的方式。
如果您想要 QuickTest 标识所有出现的虚拟对象,请选择“Parent only”。
如果想要 QuickTest 仅标识一次出现的虚拟对象,请选择“Entire parent hierarchy"。
这里我们选择默认的“Parent only”。
5.指定虚拟对象的名称和集合。从集合列表中选择,或通过在“集合名”框中输入新名称来新建集合
点击完成,整个虚拟对象就做好了.
虚拟对象做好后,保存在虚拟对象管理器中.我们可以通过虚拟对象管理器来删除或禁用虚拟对象定义.
选择“Tools > Virtual Objects > Virtual Object Manager”。将打开虚拟对象管理器。
注意:如果希望 QuickTest 在录制时识别虚拟对象,请确保清除“选项”对话框的“常规”选项卡中的“录制时禁止识别虚拟对象”复选框。
接下来我们再来录制一遍刚才的操作,录制代码如下:
双击:
Browser("login").Window("... -- 网页对话框").Page("...").Frame("contentLeft").WebElement("admin").VirtualButton("button1").Click
Browser("login").Page("eDASS-4A审计管理系统").Frame("basefrm").VirtualButton("button2").Click
在录制过程中值得注意的是,一定要点击到我们做好虚拟对象的范围内,这样QTP才能识别到这个虚拟对象.这里我们的虚拟对象识别成功.再次回放,QTP顺利的执行了脚本.
还有两点要注意的是:
1.虚拟对象管理器中显示的虚拟对象集合存储在您的计算机中,而不是随包含虚拟对象步骤的测试或组件存储。这意味着如果您在测试或组件步骤中使用虚拟对象,则仅当在包含正确的虚拟对象定义的计算机中运行时,该对象在运行会话过程中才能被识别。要将您的虚拟对象集合定义复制到另一个计算机,请将您的 <QuickTest 安装文件夹>\dat\VoTemplate 文件夹的内容(或该文件夹中的单个 .vot 集合文件)复制到目标计算机上的相同文件夹中。
2.仅当录制和运行测试或组件时,才能使用虚拟对象。您不能在虚拟对象上插入任何类型的检查点,也不能使用“对象探测器”来查看其属性。
还有多个类似的对象需要设置虚拟对象.
作者:
言先生
时间:
2013-4-24 10:16
不知道现在还有多少公司还在用QTP了
作者:
Mesimix
时间:
2013-4-29 16:00
鼎力支持!!
作者:
ReerieBog
时间:
2013-5-1 13:00
好帖是需要鼓励的~
作者:
collywon
时间:
2013-5-1 13:00
路过的帮顶
作者:
伊水
时间:
2014-3-15 18:51
其实,很多情况下都是这样的,习惯就好。
作者:
杨柳岸
时间:
2014-5-8 20:48
非常好,顶一下占位编辑
作者:
弃忆投明。
时间:
2014-7-21 08:32
其实,很多情况下都是这样的,习惯就好。
作者:
辐射
时间:
2014-7-25 19:08
还不错哦,如果再能多分享一些就perfect了!
作者:
凡高的麦田
时间:
2014-8-29 19:43
非常好,顶一下占位编辑
作者:
子王灵幽
时间:
2014-8-31 20:23
看起来好像不错的样子
作者:
槑孒丶
时间:
2014-11-7 07:27
其实,很多情况下都是这样的,习惯就好。
作者:
≈烟波流传
时间:
2015-1-26 12:05
very good.
作者:
救生圈
时间:
2015-2-11 17:23
向楼主学习
作者:
你直入生命
时间:
2015-5-14 07:27
支持,赞一个
作者:
别低头
时间:
2015-6-10 11:14
有空一起交流一下。
作者:
不做帝王妾
时间:
2015-6-17 13:53
路过 帮顶 嘿嘿
作者:
李珊
时间:
2015-7-13 14:52
前排支持下了哦~
作者:
深府石板幽径
时间:
2015-8-21 13:10
好帖是需要鼓励的~
作者:
风之引力
时间:
2015-8-26 11:27
看了LZ的帖子,我只想说一句很好很强大!
作者:
都怪时
时间:
2015-9-2 21:03
打酱油的人拉,顺便赚点金币
作者:
望树
时间:
2015-11-19 15:43
我了个去,顶了
作者:
海沫深@
时间:
2016-5-4 22:00
不错 支持一个了
作者:
北船余音
时间:
2016-8-4 20:25
前排支持下了哦~
作者:
那位红颜
时间:
2016-8-6 09:45
打酱油的人拉,顺便赚点金币
作者:
-浪漫果味C
时间:
2017-1-6 17:14
确实不错,顶先
作者:
卑微、的存在
时间:
2017-3-11 11:12
确实不错,顶先
作者:
夏木
时间:
2017-4-26 13:32
其实,很多情况下都是这样的,习惯就好。
作者:
七度光
时间:
2017-5-13 20:50
前排支持下了哦~
作者:
三重门。
时间:
2017-7-24 21:43
以我的经验来看,楼主的想法是可以执行的~
作者:
别停留i
时间:
2018-5-23 14:54
以我的经验来看,楼主的想法是可以执行的~
作者:
六角星
时间:
2018-8-28 07:12
很有借鉴意义,先收藏了,谢谢楼主。
作者:
鸢卿漓殇
时间:
2018-8-28 22:53
打酱油的人拉,顺便赚点金币
作者:
哀大莫过于心死
时间:
2018-8-31 08:28
非常好,顶一下占位编辑
作者:
女汉子万岁~
时间:
2018-8-31 12:58
看帖要回,回帖才健康,在踩踩,楼主辛苦了!
作者:
后排男生〃
时间:
2018-10-20 22:24
我是个凑数的。。。
作者:
清泊
时间:
2018-11-6 10:04
有空一起交流一下。
作者:
不哭了i
时间:
2018-11-11 17:02
看起来不错
作者:
巛封神狼王巛
时间:
2018-12-2 08:33
very good.
作者:
龟兔
时间:
2019-1-11 17:03
确实不错,顶先
作者:
寵柳嬌花
时间:
2019-6-5 08:14
我也来顶一下..
作者:
没有你的爱
时间:
2019-6-9 08:59
very good.
作者:
世界尽头
时间:
2019-8-13 12:57
前排支持下了哦~
作者:
入花庭
时间:
2019-8-22 17:24
very good.
作者:
清秋.悲楓
时间:
2020-2-13 16:10
确实不错,顶先
作者:
我要专一了
时间:
2021-1-9 07:59
非常好,顶一下占位编辑
作者:
黄的笔记
时间:
2021-1-22 18:34
支持,赞一个
作者:
班尼路
时间:
2021-5-10 11:16
确实不错,顶先
作者:
蓝风
时间:
2021-5-12 11:23
看了LZ的帖子,我只想说一句很好很强大!
作者:
黛尽青丝@
时间:
2021-5-13 21:40
不错 支持一个了
作者:
森迷@
时间:
2021-5-14 12:37
看了LZ的帖子,我只想说一句很好很强大!
作者:
瑹歌
时间:
2021-5-17 18:11
没人回帖。。。我来个吧!
作者:
孤岛
时间:
2021-6-24 08:59
很有借鉴意义,先收藏了,谢谢楼主。
作者:
性格有点左
时间:
2021-6-29 18:03
路过的帮顶
作者:
友情保质期i
时间:
2021-8-16 09:16
前排支持下了哦~
作者:
掐死时间
时间:
2021-9-5 17:28
前排支持下了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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