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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教你分清项目阶段及之间关系 [打印本页]

作者: 总是一个人忙    时间: 2013-5-20 09:02
标题: 教你分清项目阶段及之间关系

一、项目阶段

项目阶段是为有效完成某些重要的任务和目标或可交付成果,而在需要特别控制和管理的时间点内将项目分解,形成项目阶段。

二、项目阶段的划分及特征

一般情况下项目划分为启动阶段、组织与准备阶段、执行阶段、结束项目阶段四个阶段,各个阶段结束时分别产生:项目章程、项目计划、可验收的成果/产品、可归档管理的项目资产(包含项目成果、项目文档等)。

各个项目阶段具有如下特征:

1、阶段结束以可交付的成果为标志,可交付成果可以转移或转交到下一个阶段;

2、各阶段的工作重点不相同;

3、根据各个阶段的特征或过程中不断清晰的项目目标等可施加额外的控制和管理,为成功的实现目标。

三、项目阶段之间的关系

项目一般在日常工作中,会被划分为若干个项目阶段,为了方便管理和控制,而根据实际的情况项目阶段之间通常存在三种关系,既顺序关系、交叠关系、迭代关系。

1、顺序关系

从字面我们就可以理解,顺序关系就是要等上一个阶段完成后,才可开展下一个阶段;各个阶段之间按部就班,顺序进行。如在日常的一个软件项目中:需要完成需求调研才可以进行需求分析、软件设计等工作。

这种关系可减少项目的不确定性,不过缺点在于不便于缩短工期等。

图1-1 顺序关系

2、交叠关系

顾名思义既在前一个阶段还未完成时便可开展下一个阶段,各个阶段间存在交叉。如在日常的一个软件项目中,由于客户方对时间要求较紧,那么项目经理可以选择分批需求调研、需求分析、软件设计等工作,各个阶段交叉进行,不同时间内出不同的结果,对项目经理的计划能力和管理控制能力要求较高。

这种关系的优点在于相对的节省时间,有利于快速开展工作,完成部分成果或达到部分目标;缺点在于因为未从整体考虑设计等,增加了项目风险,容易导致返工。

图1-2 交叠关系

3、迭代关系

就是一次只指定和规划一个项目阶段,并且下一个阶段的规划和开展需要取决于目前阶段的开展程度和整体决策。如在一个软件项目中,如客户需求不明确,不了解自己想要做什么东西,解决什么问题等,项目经理可根据这种情况,仅规划需求调研阶段,再根据需求调研的成果规划下一个阶段。

这种关系的优点在于适用于很不明确的和变化多样的环境中;而这种关系则不利于长期规划,会加大项目成本和风险。

图1- 3迭代关系

但是在实际的项目中,在整个项目生命周期中,所涉及的阶段和所发生的阶段关系,不可能仅限于一种,有可能以上3中关系都存在一个项目中。

如因客户方对验收时间的提前,那么项目经理就需要考虑改变现有的顺序关系改为交叠关系,以缩短项目周期。

如客户方对新增加的需求功能不明确或部分需求多变,那么项目经理可在保证现有项目计划有效执行的情况下,对人力等资源进行合理调配,采用迭代的关系,以最少的资源进行干涉,保证已指定的项目计划顺序进行。

项目中的不确定程度,决定了在整个项目周期中所需要使用的项目阶段关系。

具体的项目阶段的适用性,需要根据项目的特点和当前所处的情况去决定,不能一味的去套用或保持,而应是灵活多变的。


作者: 思步网    时间: 2013-5-21 16:55
用3张图搞清楚项目阶段及之间的关系,推荐。
作者: 贾干宏    时间: 2013-6-4 19:57
很有借鉴意义,先收藏了,谢谢楼主。
作者: 天天上上下下    时间: 2013-6-22 09:31
其实,很多情况下都是这样的,习惯就好。
作者: pmp2015    时间: 2014-8-17 14:32
还可以更具体 后期什么的 跟楼主学习了 赞一个!
作者: 果味、季节    时间: 2014-9-21 14:22
其实,很多情况下都是这样的,习惯就好。
作者: ╮就跑    时间: 2015-2-10 07:46
好帖是需要鼓励的~
作者: ╭ァ1个没    时间: 2015-4-6 15:02
打酱油的人拉,顺便赚点金币
作者: 无悔的无怨    时间: 2015-5-28 20:11
看起来好像不错的样子
作者: 心有余悸的爱。    时间: 2015-7-17 14:16
这么强,支持楼主,佩服
作者: 满分    时间: 2016-1-7 16:37
看起来好像不错的样子
作者: 弥巷    时间: 2016-7-8 16:23
没人回帖。。。我来个吧!
作者: 笑淡了就罢@    时间: 2016-8-16 19:43
我了个去,顶了
作者: 渐渐习惯了    时间: 2017-2-12 20:41
我是个凑数的。。。
作者: 雨落青屿念雁羽    时间: 2017-7-4 12:19
以我的经验来看,楼主的想法是可以执行的~
作者: 樱玲@    时间: 2017-7-7 09:45
很有见地的探讨,先收藏着~
作者: 带着紫    时间: 2020-5-21 08:31
有空一起交流一下。
作者: aiw-520    时间: 2020-11-23 09:38
没人回帖。。。我来个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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