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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因一篇编码规范引起的“血案” [打印本页]

作者: 青衫    时间: 2010-8-9 12:17
标题: 因一篇编码规范引起的“血案”
本帖最后由 青衫 于 2010-8-9 12:25 编辑

    在上周的上周的上周,我在群里为‘品酒凝笔’要了一篇编码规范,并签下了这个写贴的原因的条约,因为公司都是新人,所以进度比较慢,当然很多人都急了,当然没有我(额,说这话有点丢QA人,因为哥很淡定)。其实这就要体现工作价值的时候了,怎么样才能有效的改进过程,让效率和质量都能提高上去,不光是跟踪,不光是沟通,更不光是“警察”(额,小时的愿望就是当个police).....有句话最经典,能在项目中跑起来、又经得住实践推敲的流程规范,一如能在现场跑起来的软件那样,是最有价值---这句话让我感触最深,也是我们当QA最骄傲的。QA虽然是配角(真正的英雄是项目成员),但我们的价值是不可估量的。

   好吧,进入正题,在我问‘品酒凝笔’要规范的时候她问了几个值得我们深思的问题:   
          有了规范就可以了吗?      
          好吧,现在有了规范,怎么让大家知道有这东西?       
          好吧,大家也知道有这个规范的,怎么让他们用起来?           
          好吧,现在用起来,怎么知道他们确实用了,好不好,需不需要完善?               现在,我们发现有这样那样的新问题,好吧,怎么把规范充实起来?

    在刚开始问我的时候我就想直接说,跟踪,跟踪再跟踪,交流再交流,这样就足够可以了。对于大型企业而言(有成形的规程),其主责,应该就是对流程实施结果的跟踪,而像小型企业(制度不健全、项目并不多、类型又不均等)其主责就不是跟踪结果这么简单了。
  那么现在我的回答是:首先公司内部人都认为规范对过程的改进,质量,效率的提高有很大的帮助,如果这点不够重视,那么对你以后的工作就难了,那真的不重视怎么办?对上层管理者晓之以利,动之以情,只要上层重视起来了,我认为这点很快会被认知。那就继续,有了规范当然不可以,还是那句经典的话“能在项目中跑起来、又经得住实践推敲的流程规范,一如能在现场跑起来的软件那样,是最有价值”。所以问题就解决了,“能在项目中跑起来、又经得住实践推敲的流程规范”这句话我觉得可以完美的回答‘品酒凝笔’所有的问题。这个就不解释了,我想大家都懂的...
  还有答应了‘品酒凝笔’要把代码检查表也贴上来,这个有点困难了..这个难我就不解释了,在此对‘品酒凝笔’道歉,要不下次请你吃饭得了。哈哈哈哈....(一般高手都是这么笑的离开的..)

作者: 漂在生活    时间: 2010-8-9 12:32
本帖最后由 漂在生活 于 2010-8-9 12:35 编辑

打出鼻血了


呵呵,文笔很淘气嘛,小子,加油!我看好你哦。哈哈哈哈哈……(高手也是如此笑着离开的……)
作者: 青衫    时间: 2010-8-9 12:37
回复 漂在生活 的帖子

哈哈哈哈哈...(不解释),谢谢你对我的支持
   
作者: sungubbi    时间: 2010-8-9 12:39
说是血案,但没见血哇
不过也是青衫的心血,算是带点边吧

那天纯粹是我正被公司的诸如此类的烦事困扰着,所以上群里瞎掰。
巧遇青衫在索要编码规范。
我讨厌赤裸裸的索要资料。
既然思步提倡OK精神,那么要了资料即无下文的行为是对OK精神的公然挑战。
所以,我提了那些个问题,
希望青衫要的不仅仅是资料,而是能够多去思考一些问题。

关于血案一文,批阅通过。
如果能够增加一些更实际的、可操作的行动计划更好。“能在项目中跑起来、又经得住实践推敲的流程规范”终究还是口号和结果导向,需要用实实在在的过程行动来支撑。
作者: sungubbi    时间: 2010-8-9 12:41
青衫少侠加油~~~~
作者: 青衫    时间: 2010-8-9 13:06
回复 sungubbi 的帖子

谢谢,自从来到群里,学了好多知识,真的不知道怎么感谢大家,其实知识可以共享的,经验要自己去积累的,大家加油!
   
作者: 端木若希    时间: 2010-8-25 12:59
QA的难处,有同感,支持
作者: 一啸长天    时间: 2010-10-5 12:48
本帖最后由 一啸长天 于 2010-10-5 12:50 编辑

it seems that what you said dosen't belong to the title,
作者: 那边雾朦胧    时间: 2013-2-28 12:00
楼主加油,我们都看好你哦。
作者: 悉尼冻结。    时间: 2014-2-21 13:41
期待楼主能发动更多人探讨啊。
作者: 罂粟花    时间: 2014-3-3 1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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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茜茜    时间: 2014-4-11 09:02
顶,支持这样的探讨方式~
作者: 痛要忍着    时间: 2014-4-19 09:15
正方与反方都有各自的道理。
作者: 旧时光」    时间: 2014-4-28 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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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染指旳沵唇。    时间: 2014-4-29 1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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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唐晨峰    时间: 2014-4-30 0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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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淡笑忘    时间: 2014-5-11 19:34
顶,支持这样的探讨方式~
作者: 为自己代言    时间: 2014-5-29 1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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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不醒的梦    时间: 2014-6-4 0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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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天堂里的猫    时间: 2014-6-10 1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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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沉默风    时间: 2014-6-16 08:44
正方与反方都有各自的道理。
作者: 三个人的时光机    时间: 2014-6-17 14:08
偶才疏学浅,保持中立吧~
作者: 丿小羽轩灬    时间: 2014-6-18 1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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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深海有鱼j    时间: 2014-6-26 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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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大力出奇迹    时间: 2014-7-4 1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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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灰机、带翅膀    时间: 2014-7-9 1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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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化丶孤单︶ ̄    时间: 2014-7-9 2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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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如孩子般笑着ヽ    时间: 2014-7-13 1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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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上官小仙    时间: 2014-7-15 1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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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解忧草    时间: 2014-7-18 0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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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我素E控゛    时间: 2014-7-18 1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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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温存度。    时间: 2014-7-22 1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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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廉价的友情。    时间: 2014-7-25 07: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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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被雨淋湿    时间: 2014-7-25 0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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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望她远    时间: 2014-7-25 18: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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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我就是我!    时间: 2014-7-27 18:09
正方与反方都有各自的道理。
作者: 安祭    时间: 2014-7-30 14:03
这么强,支持楼主,佩服
作者: 雷雷    时间: 2014-8-3 18:15
好帖是需要鼓励的~
作者: 左耳进右耳出。    时间: 2014-8-5 22:30
期待楼主能发动更多人探讨啊。
作者: 泡沫是彩色的    时间: 2014-8-7 09:33
确实不错,顶先
作者: 没有阳光    时间: 2014-8-7 1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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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别哭脏了我的坟    时间: 2014-8-10 11:17
偶才疏学浅,保持中立吧~
作者: 文羊    时间: 2014-8-11 07:17
very good.
作者: 格局化╮寥寂    时间: 2014-8-15 17:24
确实不错,顶先
作者: 夜带刀    时间: 2014-8-17 14:01
偶才疏学浅,保持中立吧~
作者: 一分钟的六十秒    时间: 2014-8-18 11:13
这个一定得回复!
作者: 铁娘子    时间: 2014-8-19 20:28
向楼主学习
作者: 影子中的我们    时间: 2014-8-22 14:13
果断MARK,前十有我必火!
作者: 快乐是选择    时间: 2014-8-30 20:14
这么强,支持楼主,佩服
作者: 丶仰望天空    时间: 2014-8-31 17:04
这个一定得回复!
作者: 革命万岁    时间: 2014-9-8 08:03
我了个去,顶了
作者: 的绣舞    时间: 2014-9-8 20:45
顶不错 支持下
作者: 朴灿烈    时间: 2014-9-11 17:17
确实不错,顶先
作者: 迷夜    时间: 2014-9-15 14:09
顶不错 支持下
作者: 谜一般的女子~    时间: 2014-9-16 09:27
看起来好像不错的样子
作者: 白杨    时间: 2014-9-16 19:52
very good.
作者: 楚峡云归    时间: 2014-9-17 17:25
这么强,支持楼主,佩服
作者: 逆光少年°    时间: 2014-9-20 08:37
路过的帮顶
作者: 塘淡淡风    时间: 2014-9-21 08:26
前排支持下了哦~
作者: Sadness°浮浅    时间: 2014-9-22 15:13
我了个去,顶了
作者: 扯淡灬丿的流年    时间: 2014-9-27 17:40
果断MARK,前十有我必火!
作者: 天堂的风    时间: 2014-9-30 19:05
very good.
作者: 爱拼才会赢    时间: 2014-10-2 09:01
这个一定得回复!
作者: 无心之ゞ泪    时间: 2014-10-4 10:10
支持,赞一个
作者: 那年夏天、    时间: 2014-10-7 20:05
看起来好像不错的样子
作者: [旋木]    时间: 2014-10-9 16:48
我了个去,顶了
作者: 〆一个芣咋    时间: 2014-10-13 09:33
期待楼主能发动更多人探讨啊。
作者: 破茧。幻化成蝶    时间: 2014-10-17 16:23
顶,支持这样的探讨方式~
作者: 雨后的爱情    时间: 2014-10-20 10:34
果断MARK,前十有我必火!
作者: 花蝶    时间: 2014-10-26 20:05
鼎力支持!!
作者: →流星☆坠落↘    时间: 2014-10-29 13:34
确实不错,顶先
作者: 永不止步    时间: 2014-10-29 15:50
路过的帮顶
作者: 螢窗夜話    时间: 2014-11-6 10:01
确实不错,顶先
作者: 南来风    时间: 2014-11-6 10:35
very good.
作者: 平眉戏    时间: 2014-11-6 18:26
顶不错 支持下
作者: 琴音似君语    时间: 2014-11-13 21:07
正方与反方都有各自的道理。
作者: 时光划破青春    时间: 2014-11-23 11:34
看起来不错
作者: 积木    时间: 2014-11-28 18:21
支持,赞一个
作者: 大爱★    时间: 2014-11-29 15:54
路过的帮顶
作者: 阳光和你.    时间: 2014-11-30 1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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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轮廓§    时间: 2014-12-4 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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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娃叔叔    时间: 2014-12-10 15:59
very good.
作者: 心若彷徨    时间: 2014-12-20 15:30
果断MARK,前十有我必火!
作者: 安稳!    时间: 2014-12-25 17: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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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春风十里·    时间: 2015-1-8 21:57
very good.
作者: 买梦人i    时间: 2015-1-12 10:55
这个一定得回复!
作者: 有个聪    时间: 2015-1-26 20:13
鼎力支持!!
作者: 风云神龙魂    时间: 2015-1-28 11:30
我也来顶一下..
作者: 想你ヽ    时间: 2015-2-20 11:05
这么强,支持楼主,佩服
作者: 终忘    时间: 2015-2-22 09:30
前排支持下了哦~
作者: 抽离i    时间: 2015-3-11 16:50
向楼主学习
作者: 半岛日记▲    时间: 2015-4-24 20:42
顶,支持这样的探讨方式~
作者: 毒已深    时间: 2015-5-23 10:05
向楼主学习
作者: 永杰同心    时间: 2016-1-14 16:53
看起来不错
作者: 未来,不到来    时间: 2016-7-20 09:35
支持,赞一个
作者: 待君归    时间: 2017-6-17 18:41
顶不错 支持下
作者: 我爱上网    时间: 2017-7-27 07:03
确实不错,顶先
作者: 諟菈洣蘇    时间: 2017-7-29 18:33
偶才疏学浅,保持中立吧~
作者: 山河永慕    时间: 2017-7-30 14:49
果断MARK,前十有我必火!
作者: 蓝涩。    时间: 2017-7-30 18:52
我了个去,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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