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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楼主 |
发表于 2010-1-21 09:4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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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努力培育和壮大服务外包企业集群
11.推动服务外包企业技术升级。通过对改造项目进行贷款贴息支持等方式,推动企业在技术层面上的升级,提高企业承接外包业务的能力和水平。企业承接外包项目自用设备进口,以及按照合同随设备进口的技术(含软件)及配套件、备件,可按规定申请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鼓励服务外包类企业与国际化企业开展合作,引进、消化先进技术。研究开发并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所发生的技术开发费,按规定予以税前扣除。对上述企业在一个纳税年度实际发生的新产品设计费、工艺规程制定费、设备调整费、原材料和半成品的试制费、技术图书资料费、未纳入国家计划的中间实验费、研究机构人员的工资、用于研究开发的仪器设备的折旧、委托其他单位和个人进行科研试制的费用、与新产品的试制和技术研究直接相关的其他费用等技术开发费项目,在按规定实行 100%扣除的基础上,允许再按当年实际发生额的50%在企业所得税税前加计扣除。服务外包内资企业用于研究开发的仪器和设备,单位价值在 30 万元以下的,可一次或分次计入成本费用,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其中达到固定资产标准的 应单独管理,不再提取折旧;单位价值在 30 万元以上的,允许企业采取双倍余额递减法或年数总和法实行加速折旧。外商投资服务外包企业购进软件,凡购置成本达到固定资产标准或构成无形资产,其折旧或摊销年限可适当缩短,最短为2年。对符合条件的服务外包内资企业的技术转让,以及在技术转让过程中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和技术培训取得的收入,其所得年净收入在 30 万元以下的免征企业所得税。
12.鼓励支持服务外包企业做大做强。鼓励服务外包企业培育自主知识产权,为服务外包企业申请专利提供资助。鼓励服务外包企业开展自主品牌建设,符合国家及本市有关规定的,可享受国家及本市促进品牌发展的资金扶持。对符合条件的服务外包企业,经认定后,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的同等税收政策,减按 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并享受生产性企业货物出口的相同政策。服务外包企业,因生产特点无法实行标准工时工作制的,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或不定时工作制。对服务外包企业当年提取并实际使用的职工教育经费,在不超过计税工资总额 2.5%的部分内,可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用好国家开发银行与商务部合作的相关政策,为符合条件的服务外包企业采购设备、建设办公设施、开展服务外包业务、开拓国际市场扩大出口等提供政策性贷款。服务外包企业可优先申请使用省外贸发展资金,按时还本付息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基准利率给予一定贷款利息的资助。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优先安排服务外包企业。
13.加快引进国际国内服务外包龙头企业。加强对国际知名服务外包企业的分类研究,有的放矢开展招商,努力吸引国际服务外包龙头企业投资无锡。对本市新设立的服务外包企业总部或地区总部、国际国内知名服务外包人才中介机构、经认定的专业技术培训机构,自开业年度起,视其对地方财力贡献大小,在五年内由同级财政给予一定额度的奖励。积极探索以并购、参股、联营或其他方式,与国际离岸外包公司合资合作。对引进全球服务外包百强企业、国内服务外包前 20 强企业的,给予一定奖励。
14.重点支持企业发展离岸外包业务。大力支持企业发展离岸外包业务,进一步承接上海辐射,努力成为上海“中国服务外包合同中心”的转包基地。支持我市服务外包企业争取商务部扶持出口型企业研发资金、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等政策支持。加大对服务外包企业外汇管理政策支持力度。设立服务外包企业绿色通道,及时解决企业外汇登记、并购、股权转让过程中涉及的外汇管理问题。经外汇管理部门批准,服务外包企业可将外汇收入的 20%留存在境外,用于企业海外市场的开拓和业务发展。经外汇管理部门核定服务外包企业累计结汇总额,在此范围内,预收外汇收入可直接办理结汇。鼓励服务外包企业在国外和港澳台地区设立分支机构,开拓和承接国外和港澳台地区的外包业务,并分别给予资金补贴。对服务外包企业参加国际招商推介会和专业展会,按不超过参展费用的 50%给予资助。
15.推动服务外包企业开展资质认证。鼓励服务外包企业申请相关国际认证或认证升级,包括开发能力成熟度模型集成(CMMI)认证、开发能力成熟度模型(CMM)认证、人力资源成熟度模型(PCMM)认证、信息安全管理(ISO27001/BS7799)认证、IT 服务管理(ISO20000)认证、服务提供商环境安全性(SAS70)认证等。服务外包企业取得相关国际认证,包括当年获得国际认证或认证升级、随后两年维护并进一步完善该项认证,取得每级认证后可申请一定的资金补助,补助金额原则上不超过认证费用的 50%,最高不超过 50 万元。
五、不断优化服务外包产业的法治与政策环境
16.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研究制定保护知识产权和个人信息安全的地方性法规和行业规范,保护知识产权和个人信息安全。设立市级“保护知识产权举报投诉服务中心”,并在服务外包基地和示范园区建立“保护知识产权举报投诉服务点”,集中受理对服务外包知识产权侵权的举报投诉和咨询服务,加大服务外包知识产权保护的执法力度,依法严惩服务外包知识产权侵权行为和违法行为。积极利用无锡(国家)工业设计知识产权园的优势,服务外包企业可通过专门通道直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申报专利。将符合条件并具有知识产权工作优势的服务外包企业列为无锡市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并给予相应的支持。对服务外包企业取得的具有重大社会或经济效益的知识产权项目给予一定奖励。
17.设立服务外包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到 2010 年,全市每年支持服务外包发展的资金规模达到 1 亿元。服务外包发展资金重点用于服务外包培训;服务外包企业国际认证、企业认定及企业产品认定、企业市场开拓;服务外包信息及技术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服务外包知识产权项目奖励以及服务外包园区基础设施建设等。
18.优化完善工作机制。成立市服务外包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服务外包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在市“三谷三基地”领导小组统一协调下,推进各方面工作。各市(县)、区要做好本辖区内服务外包产业发展的各项服务工作。各部门要加强协作配合、大力支持,形成政府宏观引导、部门密切配合、企业积极参与、社会整体联动的工作机制。
19.建立健全目标导向机制。加快制定和完善服务外包产业发展总体规划,细化分解服务外包发展的各项目标任务。将服务外包产业发展纳入重点工作考核体系,明确目标责任,加强检查考评。探索和建立一套科学的服务外包产业统计体系,准确把握服务外包产业发展情况和发展趋势,为我市服务外包产业发展提供可靠的统计信息和决策依据。
20.根据本意见相关内容,由市服务外包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负责制定具体实施细则。
转自:希赛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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